高考 艺术 影视 题库,高考编导都考些什么

一、艺术生学编导 艺考要考哪些 要学什么

主要课程:

中外文学史、中外电影史、电视艺术概论、戏剧艺术概论、传播学、影视作品分析、视听语言、广播电视编导基础、电视节目制作技艺、摄影与摄像、电视新闻采编播、

非线性编辑技术与应用、广告创意与制作、播音与主持、计算机网络基础、数字音视频技术、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短片制作、纪录片创作、多媒体技术与应用、影视数字合成技术等。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政治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熟练掌握影视基本理论及先进的影视数字化制作技术和网络技术。

能在全国广播电视系统和宣传文化部门、网络营运公司、高等学校等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创意策划、广播、电视节目编导、影视创作与制作、艺术摄影、音响设计与音响导演、文艺作品撰稿、新闻、社教及文艺类节目主持等方面工作的广播电视艺术学科的高级复合型人才。

扩展资料:

学习思路:

编导学员参加高考备受关注的,而我国一直惯用灌溉式教育,学员们都认为只要能通过考试就是万事大吉了,其实在考场上考官先刷掉的就是这批学生。

面对我国国内的现状,随之而来出现了很多的考前培训机构,通过启蒙式的教育,研究制定合理的备考方案,让学生充分的认识到一下五点:

1、怎么考比考什么更重要

2、思考过程比直取答案更重要

3、原理性认知比概念化学习更重要

4、自主学习比他人说教更有效

5、把握命题脉络比题海战术更有效

参考书目:

1、《文艺常识(权威推荐版)》

2、《文艺常识》

3、《影视作品分析》

4、《影视高考真题解析》

5、《影视高考面试宝典》

6、《影视传媒类专业考试指南》

7、《影视高考基本文体写作》

8、《影评范文点评》

9、《影评范文精选》

10、《影视高考面试真题题库》

11、《影视编导专业考前辅导教程》

就业前景:

传媒业迅速发展,对编导制作专业人才需求大。

全国有40多家省级电视台,有500多个省级频道,2000多家城市电视台,一万多个城市频道,每天要播出12个小时以上的电视节目,另外除了常规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外,国家广电行业的相关政策也催生了大量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公司、广告公司、传播公司、音像公司等广电节目制作单位。

异军突起的大众传媒业共需要专业从业人员1000万人才能保证正常的电视节目制作,而从影视传媒专业院校毕业的人数总共不到10万人,需求超过了人才供给近百倍,编导专业在就业方面有着很大的选择和发展空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编导

二、高考编导都考些什么

自我介绍

考生通过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考号、籍贯、爱好、特长等方面的内容,使得考官对自己有个全面、详细的了解,进而确定你是否符合所报专业所需的必备条件。考生可以提前准备一下自己自我介绍的方式,切忌内容空泛,没有特色,表达要自然流畅,忌过分抒情和宣扬自我梦想,态度要自然、谦卑、真诚。

影视作品评论

影视作品评论是电视编导专业考试的基本科目之一,以笔试文章写作的形式出现。考试现场会给考生放映一部电影或电影片段,在规定时间内对影视作品进行评论。在这个写作过程中,需要考生对影视作品进行鉴赏与评析,实质上是考查考生的视听语言、文艺常识等相关知识,需要考生有一定的生活经验及分析能力。备考阶段需掌握评论原则和技巧,要增加自己的影片观看量,并多加练习。

电视节目分析

相对于电影作品,电视节目作品同样考察考生的分析能力和艺术素养,考官主要通过此项考试,查看考生对于电视节目的主要构成和内容形式的综合识别、判断能力,以及对节目编排、节目设计方法的了解和把握能力。

一般情况下,对三、四个小的方面进行讨论最佳,过少则难以支撑字数,过多则冗长而杂乱;就节目而言,三四个方面的特点也是比较符合实际的。进行电视节目分析,包括以下几个角度:内容、结构、制作、主持人。在掌握理论和技巧的基础上,多练、多问、多思是写好电视节目分析的关键。

纪录片评论

关于电视纪录片,可以分为表现原生态生活的纪录片(比如《藏北家人》等)和表现文化的纪录片(比如《苏园六记》等),前者在分析的时候除了通常涉及到的节目(题材、内容等)的价值和意义、节目的线索结构外,重点是通过对长镜头、同期声等的分析去揭示它如何达到真实;而后者则更多的是通过精美的画面、表现蒙太奇、解说词、声画关系等让观众沉浸于其所具有的文化蕴涵中。

如果影评是编导考试重点的话,那么纪录片影评就是影评考试环节中的重中之重。纪录片最大的特点就是纪实性,纪录片的本性应当是客观物质现实的复原。

在纪录片的创作中,集中反映不经人为控制的叙事结构,坚持纪录片的纪实本性,并不排斥可以拥有其他属性,如艺术性、政论性、文学性和哲理性等。它们都服从于纪实性,而且通过纪实性来表现。无论这部电影反映的一系列属性究竟如何,前提必须是真实的。

大家可以根据这样的文章思路来写:结构——真实性——画面——色彩,这样会比较调理有序。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在纪录片的分析中,把握长镜头是非常重要的,长镜头伴随纪录片至始至终,通过长镜头记录特写画面,用中景和全景对人物的表情、景物进行描述,反映人物内心世界,进而烘托气氛,阐述现实意义。

文艺常识

文艺常识的考试形式通常有两种:面试和笔试。这一环节主要考察学生的基本知识素养,不一定要有多专深,但必须要广博。时事政治方面的知识积累很重要。电视编导归属于新闻传播的大范畴,因此从业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政治敏感性和新闻敏感性以及时事判断和评判能力。

作为未来的电视工作者,对当前的电视节目也应该比较熟悉,对一些热点栏目、热点事件要保持兴趣和关注度。题库当中一般都会安排一些电视节目评述,包括每年的春晚、各种热播栏目、一些资深的重要栏目,以及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媒体事件,这些都会被设计成题目让考生谈感受、挑毛病、提建议。

三、艺术类考生还可以按照普通类填报志愿么急

当然可以。

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2009年12月来源:教育部

注:教育部通知: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按照《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其中对考试违规考生的处理解释参照本文第四条)。相关工作时间要求对应调整为2012年。

一、报名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2.艺术类考生的高考报名工作由各省级招办统一组织。

二、计划编制

3.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学校名单另文公)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艺术类专业可不编制来源计划。除上述两类情况外,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各省属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须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4.高校编制艺术类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时可预留不超过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总量15%的招生计划,在录取时根据生源情况调剂使用。艺术类专业计划可分文科、理科或文理综合编制。

5.对招生计划较少的艺术类专业,高校可在一些省份采取隔年招生的办法,适度减少生源省份的数量,相对集中编制计划。合格生源与计划比原则上按不超过4:1的比例安排。对专业测试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高校可不编制来源计划,但须在计划编制系统中相应省份的计划栏内设置为“0”,同时应在招生简章中做出相应说明,使合格考生可填报志愿,若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达到本校录取标准,则使用预留计划录取。

6.编制招生来源计划的时间及工作要求应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办法执行。

三、招生简章

7.招生学校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其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类型、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学校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年度招生范围、录取规则、学费标准等。文理兼招的艺术类招生学校必须在其艺术类招生简章中明确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对文、理科考生的录取原则。招生学校应在2010年1月31日前,向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招生考试机构,下同)提供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招生学校及省级招办适时向社会公布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四、考试

8.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考生所报考专业涉及省级统考的,考生须参加省级统考。

9.各省级招办均应为本行政区域内考生组织美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有条件的省(区、市)还应组织音乐类专业等其他艺术类专业的省级统考。各省级招办须根据本办法制订本省(区、市)省级统考实施办法,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10.省级统考应于2010年春节前完成。省级招办负责将省级统考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公示成绩分布情况、合格考生名单,向合格考生发放省级统考合格证书。省级招办还应向招生学校提供包括省级统考合格考生名单、成绩、位次及省级统考评判标准(不同等级样本)等内容的省级统考信息网上查询服务。

11.凡生源所在地省级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招生均应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有特殊要求的可在省级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省级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

12.校考应由学校招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招生学校下设的二级学院(系)不得自行设点组织校考。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跨省设点组织校考;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只能在本校所在地组织省级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校考;其余本科院校原则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设点组织校考,如有特殊要求确需跨省设点组织校考的,须经拟设考点所在地省级招办同意并报本校主管部门备案。校考须在拟设考点所在地省级招办指定的考点范围内进行,并接受当地省级招办的指导和监督。所有跨省设点考试的高校须于2010年1月31日前向拟设考点所在地省级招办提出申请,获得同意后方能向社会公布校考地点。各省级招办应于1月31日将在本地设点的省外高校名单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

13.获准组织校考的招生学校应严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对报考专业涉及省级统考的考生,应根据省级招办提供的省级统考合格考生信息确定校考考生名单。校考应于春节后进行,3月底前结束。校考合格标准由招生学校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和要求自行确定。招生学校负责通知考生校考成绩,发放本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合格证书发放数量原则上按与本校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4:1的比例发放。招生学校须于4月10日前将校考合格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

14.艺术类专业考试应参照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有关考务规定及违规处罚办法执行。专业考试试题须通过组织命题专家组或建立题库等形式命制,试题的命制、试卷的印刷和保管须按照有关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15.考试人数较多的,素描、色彩科目一般采用图片的试题模式,考试人数较少的,一般采用写生的试题模式,试卷原则上采用4开纸作为统考用纸(各省份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16.评卷工作要做到客观、公正、准确,笔试科目须有2人以上独立阅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视唱、演奏、表演等面试科目须组成不少于5人的专家小组进行测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有条件的省市美术类试卷评阅应尽可能参照网上阅卷模式进行试卷扫描、分档、评阅及成绩合成。

17.考试过程重要环节要有视频及文字记录,考试结果要有成绩,考生专业考试试卷(或视频资料)须保留1年,以备复查。

18.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

五、填报志愿

19.获得省级统考合格证或校考合格证(若招生学校在省级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行组织校考,则考生须在获得省级统考合格证的基础上再获得校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艺术院校(专业)志愿。未获得省级统考合格证的考生不得填报以省级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艺术院校(专业)志愿。考生填报的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以其户籍及报名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为准。

20.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的非艺术类专业。

六、录取

21.高校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须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录取时可按文科、理科分别投档录取,或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录取。

22.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并须在本校网站上公布,录取前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及其他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拟录取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

23.各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应低于本省(区、市)确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一般不应低于本省(区、市)确定的高职(专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24.各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三种模式,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合格时,可按文化课成绩或专业成绩或文化、专业成绩各占一定比例安排录取,高等学校须将艺术类专业录取模式写入本校招生章程中,同时报各省级招办备案。

25.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媒体创意、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工业设计、影视艺术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包装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公共事业管理及文化产业管理等17种含有艺术属性的专业,有关高校须经教育部批准后方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录取时,高校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原则上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6.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工作安排在各省(区、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前进行;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工作安排在各省(区、市)本科各批次录取结束后、普通高职(专科)第一批次录取前进行。

27.对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生源所在省级招办须于6月30日前将专业考试合格且经备案的全部相关考生的高考成绩通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院校。第一志愿招生学校须按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并于7月10日前将拟录取结果报有关省级招办核准备案。

28.对编制艺术类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的招生学校,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可按照相关工作规程向招生学校投档,投档比例由省级招办商有关招生学校确定。招生学校必须在各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招生学校不得拒录符合本校录取要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七、其他

29.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30.对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校学习的,由相关高校取消其学籍。

31.对校考组织过程中违反规定或因重大疏漏造成恶劣影响的招生学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组织专业考试的资格,并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32.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相关推荐

相关文章